[摘要] 丈夫在电话中与人谈论借壳上市,妻子听者有心,向人推荐买入股票。蹊跷的是,买入股票的账户全权代理人是妻子,资金来自丈夫存折。丈夫有意还是无意泄露内幕信息呢?证监会查处了我国证券市场第一起重大过失泄露内幕信息和意外被动获知、传递内幕信息案例。
是况勇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了吗,还是他向妻子有意泄露了内幕信息。“2007年10月,我经常会在家中与人电话沟通海星科技卖壳、格力地产买壳等事宜,妻子张蜀渝应该听到了电话内容。”况勇否认他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他称,张蜀渝也知道况勇去西安出差,但是况勇没有亲自向张蜀渝说过海星科技卖壳进展等细节。
“过失泄露内幕信息”也可能违法
证监会处罚决定书指出,在这一内幕交易案中,况勇接受委托为格力集团寻找收购对象,参与重组谈判,全面掌握重组的进展、前景、细节等极为敏感的信息。他本应保持高度谨慎,认真做好重组信息的保密与管理,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或将相关信息泄露给他人。证监会决定对况勇、张蜀渝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没收徐琴的违法所得112346.05元,并处以112346.05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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