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价出让试水待解现实尴尬
除了“综合评标”,“一次竞价”、“双向竞价”等土地出让方式也开始试水。前者是指采取不举牌不竞拍,不设底价,开发商一次性竞价成交的方式,后者为“向下竞房价,向上竞地价”的方式。
北京的土地新规就提出,将试点“一限两竞”土地竞买方式,采用“限房价、竞地价”及“限地价、竞政策性住房面积”土地竞买方式。
“这种方式有助于避免房价过快上涨,开发商在竞地过程中会留存一定利润空间,并更好地满足城市居民的居住需求。”武汉天下置业集团公司董事长陈潜锋认为。但也有开发商质疑“一限两竞”的推广空间,在他们眼里,这和保障性住房中的限价房差别不大,将导致开发商考虑反向利润,从节约成本上下工夫,不会关注高级住宅的开发,只求把房子建好能住能卖就行,并可能导致开发商片面追求低成本,降低建筑质量、环境及小区功能建设上的投入,扼杀利润成长空间。
在现实推广中,限价出让也遭遇了一系列尴尬。4月27日,北京市暂停热点区域高价地交易之后的首宗居住用地——房山区窦店镇一居住地块“流拍”,原因是现场拍卖价折合楼面价为每平方米4718元,高于拍卖前设定的楼面价上限18元。
4月中旬入市的房山区长阳镇6号居住用地首次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的挂牌方式,明确定位为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房屋销售均价为每建筑平方米12500元。挂牌竞价从5月6日开始,挂牌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为5月19日。开发商对此反应较为冷淡,截至5月14日,该地块仅收到一份竞买报价单。
事实上,限价出让在北京土地市场并不陌生。熟知北京房地产市场的人士不难想到4年前的地王——广渠路36号。2006年12月,首开集团和北京城建联合中标朝阳区广渠路36号地,中标价为26亿元。照此计算,楼面价仅为5647元/平方米。业内人士认为,联合竞标体之所以能成功打败众多实力强大的竞争对手,很重要的因素是两家房企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表述“意向销售价格9500元/平方米”,这极大地迎合了当时抑制高房价的气氛。2008年11月22日,当该地块项目以“首城国际中心”名义销售时,价格却不是承诺的“意向销售9500元每平方米”,而是均价为13000元每平方米,随后更一路飙升至约3万元每平方米。
“你看到广渠路地块的开发商因为没有实行当年的限价方案而受到处罚吗?”王君表示,该地块开发商是否违约的责任事实上难以追究。开发企业未履行拿地合约中的限价计划损害了意向购房人的利益,但开发企业是与国土部门而非购房人签订的限价意向合同,购房人诉求无据。回头来看,现在推出的“一限两竞”,理应吸取上述教训,更好地保障政策实际效果,并对开发商违约责任作出规定。
河南建业集团一位负责人表示,竞房价、竞地价操作起来有一定困难。在土地成本日益提高情况下,限制房价显得更有难度,并且该政策实施起来要有系列配套政策。
尽管招拍挂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高地价,但土地供给有限造成的供需矛盾才是地价层层上涨的更深层原因
限房价、竞地价及限地价、竞政策性住房面积的土地限价出让方式在现实中面临开发商冷淡面对、限价或难执行等尴尬。(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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