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 正文

实施土地出让新规 招拍挂变局遭遇两难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0-05-17 09:05

4月底,上海4年来次打破“价高者得”出让方式的莘庄地铁上盖地块完成招标出让,上海本地的地产集团绿地将其收入囊中。

参与竞标的某大型开发商相关责任人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莘庄地块采取“综合条件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投标金额仅占30%的分量,而经营状况、规划的评分比重提高到20%、50%。他说:“招拍挂制度调整之后,开发商必须在规划、建筑设计、施工组织等方面花大力气,而不是之前提着现金就来了,竞标不再完全靠财大气粗,用钱砸。”

在北京,4月16日亮相的土地出让新规明确表示,将更多采用“综合条件最优者得”的综合评标方式,将投标价格因素所占分值由过去的50分降低到25分。

综合评标范围包括投标价款、付款进度、开发建设周期、建筑规划、政策房建设条件、土地节约集约程度、企业资质、业绩、财务状况、以往出让合同履约情况、近期拿地情况和对未来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承诺等。支持这项政策的人认为,综合评标足以将一些主业并非房地产开发的投机资金拦在门外,也能遏制开发商“高价制胜”的冲动。

国内某大型开发商负责拿地业务的王君(化名)透露,土地新规除了降低价格所占分值外,还创造性地设置了一个“拐点”价格。即综合评标方案将设置一个招标底价,达不到底价就意味着废标,而高于底价的“拐点”价格成为投标的另一个门槛。如果企业投标价格高于“拐点”价格,就将得到10分左右的评标分数,但不是价格越高分数越高。即使多家开发商投标价高于“拐点”价,投标价与投标价的分值也仅相差两分左右。

但从土地出让新规实施以来的情况看,所谓的“拐点”价格似乎并不存在。对此,王君的解释是,这个“拐点”价格既可以在招标前确定,也可以在招标后确定,即可能是多家企业标价高于“拐点”价,也可能是一两家企业标价高于“拐点”价,这是土地出让部门灵活调控土地市场的一种方式,以避免“天价”土地再次出现及其产生的不利影响。

5月7日和5月12日,北京先后进行了两次住宅地块出让,不少房地产企业的投标价格明显低于以往。颇受关注的顺义区马坡地块,更因为竞标开发商的报价全部低于底价而流标。

王君认为,土地新规对于遏制地价无疑发挥了作用,但一些地块“流拍”则与底价过高有关。“市场好的时候不排除一些企业会拍出高价,但在现在的楼市行情下,谁敢啊。相关部门可能还是不希望地价下降过快。”

不少开发商则对综合评标可能存在灰色交易空间表示担忧。一家开发商有关人士表示,主观打分可能令土地出让的公平性大打折扣,猫腻反而更多。在招标、拍卖、挂牌三种土地出让方式中,目前只有招标出让可以从“价高者得”和“综合条件者得”两个原则中选择,综合评标正是对招标方式的改良。挂牌和拍卖基本上都是“价高者得”。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福州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