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房产税,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前不久有一句表态:“房产税要在全国推开。之前有人说的房产税能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税种,我觉得这不切实际,首先要搞清楚的是美国地方政府的级别情况。
悬疑一:房产税离我们究竟还有多远?
印其鸣:
房产税的正式推行还很长远。
实际上,现在的税制改革遇到了天花板效应。房产税的优势在于房子是不动产,但现在却有人说非得要考虑房产超过多少面积之后才能征收,这就完全是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
其原理就是,只要房子是固定在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所在的区域里,那就需要征收房产税。这和持有多少套,有多少面积,都没有关系。如果房子在农村,没有享受到政府的公共服务,那就不需要征房产税。
对于谢旭人部长强调的将房产税同其他税费合并,我觉得那是一种理想化的状态。将和房地产相关的费用都改成规范的税,即费改税,使之最后都能纳入规范的税收范围中去——这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首先财政部只能管税收这一块,其他收费都归国土资源部管。和土地、房产相关的税费都不是一个部门在管理。要合并是很难的。
有人提出,经济活动针对房产税和城镇土地所得税,首先他们得改变原有落后的征收方式,然后再扩大到超过实际需要的社会单位。
我的主张是将来政府也要征税,现在是免税的,将来房产超出面积,也要征税。
盛传的两湖(湖南、湖北)试点,两湖本身是很积极的,税司也在和地方政府洽谈。媒体说的是两湖的方案已经报到了国务院,但这都是传说。关于具体的房产税方案,我们内部研究的司局也认为还不成熟,还不到公开的时机。
范小冲:
中国离房产税应该是越来越近了。
房产税能够完善中国的税收体制,而且也会使中国的土地制度和税收制度更加合理化,对于改变政府靠出售土地而生存的土地财政的未来都是有价值、有意义的。但是征收难度,征收的标准,怎么来征收,这些都有很大的挑战性。
房产税是按照评估价来征收的,那么评估的工作量和认定是一个巨大的工作。
对于开发商而言,在不同时点上,房子的价格不一样;同一个时点上,同一栋楼,甚至同一层楼里,不同大小、朝向,价格都不一样,这样的评估难度太大,而且这种评估,还会存在质疑。而且,这是涉及到千家万户、老百姓的利益问题,更需要特别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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