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闽侯县人民政府批准,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宗地[2012]35号)
宗地[2012]35号 2012-10-25
经闽侯县人民政府批准,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但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闲置土地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或自然人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方可报名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0月31日至2012年11月26日到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四楼打印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10月31日至2012年11月26日到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1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26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11月26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闽侯县政府会议中心一楼会议室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宗地2012挂35号号地块:2012年11月14日08时00分至2012年11月27日09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申请人应在2012年10月31日至2012年11月26日下午16:00前的正常工作时间,提交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人廉洁自律承诺书等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向闽侯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
(三)报名前竞买者须按指定帐户:户名: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闽侯支行,帐号:429958390137或户名: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帐号:35001616607059666888缴交竞买保证金;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美元)的银行帐号为:户名: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闽侯支行,帐号:419563781260,境外竞买人以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的,其缴纳的保证金数额根据人民银行当天公布的汇率换算。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2年11月26日下午16:00前汇至指定的帐户,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交地价款,若竞买未得,则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申请报名地点:闽侯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1号闽侯县国土资源局一楼)。
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条件将在报名截止当日审核确认。
(五)闽侯县国土资源局为本次土地公开出让活动的挂牌人,挂牌主持人由闽侯县国土资源局指定。
(六)竞买人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七)开竣工时间: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自开工建设之日起3年内竣工。
(八)本次以宗地现状出让,现场踏勘由申请竞买者自行进行。竞买人向挂牌人申请挂牌竞买的,视为对该宗地现状无异议。
(九)本次公开出让土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本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十)有关公开出让活动具体事宜,请与闽侯县国土资源局(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1号)联系,联系电话:0591—22075081。网址://www.landchina.com/。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闽侯县国土资源局(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1号)
联系人:季高培
联系电话:0591-22075081
开户单位:闽侯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闽侯支行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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