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省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大整治已拉开序幕。7月26日召开的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此次大整治将持续3年,动员全省力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为此,本报昨天推出“关注交通安全”系列报道,和您一同聚焦交通安全,为打造平安的出行环境贡献绵薄之力。
我省日前出台的交通整治九措施,赢得市民好评——
全省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大整治已拉开序幕。7月26日召开的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此次大整治将持续3年,动员全省力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为此,本报昨天推出“关注交通安全”系列报道,和您一同聚焦交通安全,为打造平安的出行环境贡献绵薄之力。
系列报道篇《聚焦交通安全,提升行车素养》见报后,引发市民广泛好评。昨天一天,仅本报968111热线就打进了一百多个电话,除了“吐槽”交通乱象外,大伙对会议上通过的“省九条”和整治期间的问责制度尤其感兴趣。“这九条好就好在,全部都是实实在在的措施。”
“问责主官,就是的‘抓落实’”
本报昨天全文刊登了省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的保障交通安全的9项举措。记者注意到,“省九条”中尤其强调交通安全举措的“量化”,而且建立了问责制度。比如,设区市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半个月发生2起及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对发生重大及以上或者6个月内发生2起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严处,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
“出了事,必须有人来承担责任。”市民杨先生对此十分赞许,“如果一个规定出来了,却没有辅以问责制度,自然就打折扣了,再好的规定也只能停在书面上。”陈女士对此则有不同的见解:“在现有国情下,对主官的问责实际上就是的‘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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