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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定框架地方拟出台细则 房产税真的要来了

新快报  2010-12-17 16:24

[摘要] 有消息称,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及住建部已就房地产税征收的核心条款达成一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也正在修订《房地产税暂行条例》,以符合对居民自用房的征税。

有消息称,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及住建部已就房地产税征收的核心条款达成一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也正在修订《房地产税暂行条例》,以符合对居民自用房的征税。有分析人士认为,即将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可能会就房地产税改革方案进行讨论。会后相关试点方案基本定调,最快有可能在明年初推出。

中央定框架地方拟细则

据权威人士透露,房地产税将以条例的形式由国务院签发,条例将制定房地产税征收框架,由各地方政府制定细则予以征收,从目前准备的情况看,房地产税最快将于明年初开征。

其实从2010年3月开始,财政部税政司地方税处就已经开始修订1986年出台的《城镇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取消其中关于对城镇住宅免征城镇房地产税的优惠待遇。近日,被解读为“房产税改革重要基础工作”的上海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成立,通过它可搜索到上海所有房屋的状况信息,这有利于“摸清家底”,为房产税出台提供政策参考。

据悉,开征房地产税将会采取先期试点的方式,待取得阶段性经验后才会向推而广之。上海房管局有关人士向媒体透露,上海在首批试点房产税的城市之列。上海房管局已经准备好关于房产税试点的相关工作,但具体开征时间由中央决定。重庆也表示,已向中央递交房地产税征收方案。按照早前披露的信息,在上海提交的房产税试点方案中,税率初定在0.3%-0.4%。

也有观点认为短期内不会开征

近期官方媒体频频针对房地产税发表文章,更被外界视为为房地产税试点工作做舆论铺垫。12月6日官方媒体《人民日报》以半版篇幅刊登题为《积极稳妥推进房产税改革》的报道,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在接受采访中指出,对保有环节征收房产税,闲置的土地也将按照评估的财产价值纳税,有利于促使开发商加快土地开发进度和抑制房地产市场投机。

也有业内人士持不同看法,认为房产税短期内开征的可能性不大,即便开征,对于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作用也很有限。中原地产市场研究总监张大伟认为,短期内进行房产税试点的可能性并不大,在不增加市场供应、不改变国内投资渠道匮乏现状的前提下,盲目推出房产税只能使房价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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