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挂牌时间及地点
挂牌交易期限为2010年6月7日至2010年6月18日(含休息日),竞买登记时间为上述交易期限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其中2010年6月18日截止时间为上午9:30),竞价栏地点设在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一层交易大厅。
五、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
金融街B2地块受让人必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一个月内一次性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竞买保证金充抵土地价款)。
其他地块受让人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60日、120日、180日内分三期(比例为50%、20%、30%,竞买保证金充抵土地价款)支付土地出让价款。
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的银行账户为:
户名全称: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账 号:117050100100011778
六、其它事项
1、上述拟出让地块均按照现状交地。
2、金融街B1、B2、C1、C2四地块的建设项目必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两年内结构封顶。如未能按期封顶,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3 ‰的违约金。
3、出让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受让人提供土地。所提供的土地,场地基本平整,界址明确。
4、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征地补偿费、地上物(含人员)的拆迁安置费用,以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地段差价、契税、“三金”(土地金、工业用地成本调节金、农业土地开发金)及土地出让业务费等政府的土地。
5、受让人可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有关规定向省、市、区有关部门申请立项(或增资、增项)及公司的营业执照,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房地产开发等有关手续。
6、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挂牌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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