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新消息:福州2010年第三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此次出让具体位置在连江路以东,福马铁路支线以南,铁路东站以南、化工路以北。该地块面积有2008亩,分为A、B、C、D、E、F六地块,挂牌出让时间为4月9日-19日。
六、竞得人需出资建设以下项目
(一)在市政府确定的用地范围内按市规划局审定的规划方案出资建设以下公共配套设施,产权归属单位由市、区政府指定:
1、2所中学,其中1所72班中学,1所60班中学,总用地面积约210亩,总建筑面积84880平方米;
2、4所小学,其中2所54班小学,2所66班小学,总用地面积209亩,总建筑面积72000平方米;
3、3处垃圾转运站,每处用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17平方米;
4、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合设1处,用地面积共5334平方米,其中街道办事处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派出所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
5、2处公共厕所,每处建筑面积60平方米;
6、1处公交场站,用地面积8000平方米;
7、1处消防站,用地面积5700平方米,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
8、1处卫生服务中心,用地面积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
9、牛港山公园约186.6亩、如意公园约106.6亩;
10、1处晋安区鼓山司法所,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11、1处晋安区便民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12、1处邮局,建筑面积2160平方米。
13、宽度在18米(含18米)以下道路、河道整治及道路沿线绿化等。
(二)按市规划局审定的规划总体方案出资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具体详见规划指标),产权归属单位由市、区政府指定。
(三)竞得人在出让人提供的土地范围内捐资建设廉租房77000平方米,并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六个月内竣工交房。廉租房规划建设方案由市政府提供。
(四)竞得人应在该片区内建设250万平方米面积(3万套)的限价房(每套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每平方米按7000元价格向市政府研究确定的供应对象出售。限价房按规划审定的方案集中建设。
(五)竞得人应在片区内建设5万平方米(一、二层各2.5万平方米)的商业用房,按每平方米8500元的价格出售给市政府研究确定的单位。
七、挂牌出让起始价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178亿元,出让起始价不包含竞得人需出资建设的上述项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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