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福建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以及《福建省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福建省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暂行规定》将于2月1日起施行。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福建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以及《福建省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福建省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暂行规定》将于2月1日起施行。按照新规,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不整改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新规还明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行政执法主体,并按照单位违法影响程度等因素,将罚款”分为1万、3万、5万元三档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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