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表示,使用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140平方米以上二套房、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已超过自注改善购房范围,采取"一刀切"的停贷措施,以此打击投资性、投机性购房需求。
昨日,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表示,使用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140平方米以上二套房、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已超过自注改善购房范围,采取"一刀切"的停贷措施,以此打击投资性、投机性购房需求。
此外,细则还对二套房认定、执行时间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界定。
二套房"认房又认贷"
向商业贷款看齐
新政明确,在如何界定二套房、三套房上,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将"认房又认贷"。这一点,与目前认定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一样。
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人介绍,认定是否二套房时,将综合房产信息系统、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结果而定。其中,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由公积金中心免费查询。房产信息系统查询结果,由购房人委托银行办理,银行按批次统一向武汉市房产信息中心申请查询,市房产信息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查询结果。房产信息系统查询收费标准为50元/份,银行是否向市民收取这笔费用,由银行自行决定。
执行时间以窗口收件为准
20天前递交不受影响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从收件到审批结束有个时间差,公积金新政的具体执行结点,是申请人关心的问题。
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介绍,执行时间以公积金中心窗口收件为准,凡20日前递交的贷款申请,都按现行规定执行;20日后递交的贷款申请,都将按新规定执行。
此前已办理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受新政影响。
提供虚假信息将受罚
个人将面临停贷
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表示,借款申请人一旦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追究借款申请人责任,停止发放个人贷款,并记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
同时,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若查实违规操作的,将追究贷款受理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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