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福州茶亭公园附近某高档小区,一套130多平方米的房子,被二房东隔成多个房间,至少“6房2卫”,分租给多人。租户大多深夜归来,楼下住户不堪噪音困扰,多次与楼上二房东交涉,均无果。14日上午,楼下住户与该二房东因“分租房”发生肢体冲突。楼下住户称,自己被对方打断了锁骨。
□马上调查
暴利诱惑 二房东热衷“分租房”
近年来,类似大套房被分割成多间的“分租房”在福州并不少见,而隔房者多为二房东。去年7月,本报曾报道屏东城小区6号楼1401室被二房东隔成5个独立的小房间出租。
知情人士介绍,这些二房东偏爱租毛坯房,一是方便后期隔断,二是毛坯房的租赁价比已装修的便宜,并且他们租赁的时间都比较长,一般都是三五年。
那么,分租房究竟有多少利润呢?以屏东城这样的市区小区为例,一套120平方米的套房,简单装修的,整套租金约为4000元,毛坯房约3000元。将房子分割出租后,利润很可观。粗算一笔账,简装成本一般在3万到5万元,按每月租金总收入8000元计算,如果二房东以3000多元的价格租下房子,每个月可获利4000多元,八九个月就能收回装修成本。
分租多人 房屋埋下隐患
一套房被分割成多间出租,原本一个水表和电表就变成多个水表和电表,必然延伸出管道、线路问题。同时,多人居住在一套房子里,空调、烧水壶、电吹风等电器增加,必然增加电压的负荷,存在安全隐患。有些二房东在隔间时还会改变房屋的结构。
对此,台江区房管局一名工作人员说,分租房大多改变房屋的功能划分,比如原本是客厅,现在变为住房,并且内部居住人员多,必然会增加房屋楼面的负荷。
整治新规已征求意见
2011年2月实行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居住。违反规定的,由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不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对此,台江区房管局一工作人员说,目前对于分租房的处理,大都是转到房管部门,但该部门属于行业主管部门,不是行政执法部门,没有执法权。
该工作人员说,近期福州市政府已向各区下发相关征求意见文件,对“分租房”涉及的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使用性质等问题,明确了规划、城管、建设等部门的分工管理职责。去年10月,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出台通知,禁止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为“分租房”提供中介服务;禁止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对出租房屋进行分割装修后再进行分租。
□他山之石
广东:改建“房中房”罚10万
2008年,广东省作出规定,禁止“房中房”,损坏或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由建设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武汉:房间分割出租至少罚5000元
去年武汉市出台规定,房东出租房屋,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出租单位,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居住。不改正的,可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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