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罗源县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一幅工业用地,出让面积72159平方米,地块位于罗源湾开发区金港工业区,挂牌时间:2013年10月21日08时00分-2013年11月01日16时00分。
经罗源县人民政府批准,罗源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罗地出让(挂)[2013]12号 | 宗地面积: | 7215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罗源湾开发区金港工业区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0.9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 1782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22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按现状土地出让 | |||||||||
起始价: | 607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3年10月21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3年11月01日16时00分 | ||||||
备注: | 1、该地块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镍合金项目);2、该地块面积72159平方米(其中地块1面积67728平方米、地块2面积4431平方米);3、该地块行政办公及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以内(含)。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竞标时须持有相关列入省重点项目或参照管理项目的佐证文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10月14日 至 2013年10月30日 到 罗源县国土资源局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10月21日 至 2013年10月30日 到 罗源县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30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10月31日11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罗源县国土资源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罗地出让(挂)[2013]12号 号地块:2013年10月21日08时00分 至 2013年11月01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挂牌时间截止时点前1,所有的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现场。
2、在挂牌截止时点前1内,仍有竞买人提出新的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即拍卖。通过现场竞价即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保留价。本次交易出让金包含土地收储、政府土地、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及土地报批相关费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农业土地开发基金、出让业务费),不含土地契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震、人防设施收费和该地块环境、地灾评估等有关费用。
4、该地块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执行,涉及道路红线须符合规划及有关法规要求,具体规划总平面方案以经县规划部门批准的方案为准。
5、土地出让金必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
6、其他有关事宜详见我局编制的《挂牌出让文件》。
7、有关事宜请与罗源县国土资源局联系。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罗源县凤南东路15号
联 系 人:孟女士
联系电话:0591-26866319
罗源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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