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罗源县人民政府批准,罗源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经罗源县人民政府批准,罗源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罗地出让(挂)[2013]6 | 宗地面积: | 5370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罗源湾开发区南片松岐中路西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7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661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按现状土地出让 | |||||
起始价: | 3303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3年06月13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3年06月26日16时00分 | ||
备注: | 该地块用途为商住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6月06日 至 2013年06月24日 到 罗源县国土资源局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6月13日 至 2013年06月24日 到 罗源县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6月24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6月25日11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罗源县国土资源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罗地出让(挂)[2013]6 号地块:2013年06月13日08时00分 至 2013年06月26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挂牌时间截止时点前1,所有的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现场。
2、在挂牌截止时点前1内,仍有竞买人提出新的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即拍卖。通过现场竞价即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保留价。本次交易出让金含土地收储、政府土地和报批相关税费,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震、人防设施收费和该地块环境、地灾评估等有关费用。
4、土地出让金必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缴清(分2期,期30天内缴纳50%)。
5、该地块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执行,涉及停车位配置标准,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用地红线及道路红线等均应符合有关法规规定要求,具体规划总平面方案以经县规划部门批准方案为准。
6、该地块商业计容面积占总计容面积15%以下。
7、其他条件:①该地块按现状净地出让,竞得人必须建设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5%的公共租赁房;②竞得人只能按限价(指土地成本、建安成本、涉及的相关税费及5%的利润)形式销售,销售价格由物价和建设部门核定;③限价房仅能面向罗源湾开发区(包含北岸港区)内的企业或员工销售;④限价房业主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后的6年内仅允许在其所在的企业内部进行交易,6年后方可向社会公开交易,相关监管工作由县国土、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8、本次挂牌交易成交后,政府将在三个月时间内,按现状土地交付使用。
9、其他有关事宜详见我局编制的《挂牌出让文件》。
10、有关事宜请与罗源县国土资源局联系。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罗源县城关凤南东路15号
联 系 人:孟女士
联系电话:0591-26866319
罗源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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