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街(镇)、市两级公示,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近日对城区1137户符合条件的廉租房保障对象资格予以登记,并于昨天在该局网站上公示了登记结果。下一步,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将对这些对象进行配租,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档案。
本报讯经街(镇)、市两级公示,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近日对城区1137户符合条件的廉租房保障对象资格予以登记,并于昨天在该局网站上公示了登记结果。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年底前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与分配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组织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和市房屋登记等部门,对2010年以来受理尚未核准保障资格的廉租住房申请家庭的住房状况进行复查。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将经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各区住房保障、民政部门复核,市房屋登记中心、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查档,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抽查,街(镇)、市两级公示,符合条件的1137户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资格予以登记,昨天公布了名单及其保障标准。下一步,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将对这些对象进行配租,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档案。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