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知识 > 正文

福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福州国土局  2012-11-02 11:57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23条规定及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1318号批准的《福州市2010年第三十二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现将福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23条规定及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1318号批准的《福州市2010年第三十二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项目、位置、权属:

海峡体育中心项目用地(福湾路西侧)项目位于仓山区盖山镇黎升村、仓山区建新镇横龙村、仓山区建新镇长埕村

海峡体育中心项目用地周边收储补征地项目位于仓山区盖山镇黎升村

二、征收土地地类、面积及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三、安置途径:

1.涉及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由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另行发布补偿安置方案。

2.按照征收农用地的10%预留生产生活留用地,留用地实行每亩100万元货币化补偿,用于被征地村集体发展第二、三产业等再生产或生活安置。

3.此次征地范围内的农民属《福州市四城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试行办法》和《福州市四城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我们将配合当地政府、社保部门,按照规定对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养老保障待遇,并纳入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范围,符合低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生活保障范围。

四、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征地补偿管理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被征地村委会(经济组织)应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制定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并将土地补偿发放登记造册送所在镇政府审核后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发放征地补偿费。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如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提出。

六、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

2011年5月5日

福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福州征收土地公告

福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福州征收土地公告

gt;gt;相关新闻

福州征收土地公告

榕土征告(2011)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福州市2010年度第三十二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项目用地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2010年度第三十二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闽政地[2011]318号)批准,同意征收(征用)。该批次共涉及2个项目,现予以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单位及项目:(见附表)

二、征收土地位置:见附表(具体四至范围详见经批准的1∶500宗地图)。

三、涉及上述征收范围内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由福州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另行发布;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予以征收补偿,由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并另行发布补偿方案。

四、涉及上述征收范围的原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土地权利证书将直接予以注销。

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涉及上述用地范围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持相关文件到所在村委会登记,被征收土地范围内不得改变地类、地貌,严禁在被征地范围内抢建建筑物、抢种植物及进行突击性水面养殖,违者一律不予补偿。

六、在实施征地中,相关单位要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依法合理补偿,征地补偿费用不得截留、克扣、挪用,维护农民切身利益。

七、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配合确保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此公告

福州市人民政府2011年5月5日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福州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