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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湖温泉旅游 商务中心项目开始征收土地

福州晚报  2011-09-07 10:46

[摘要] 昨日,我市发布公告,位于晋安区宦溪镇湖山村、湖中村的桂湖温泉旅游商务中心项目,征收土地总面积32.9913公顷。

昨日,我市发布公告,位于晋安区宦溪镇湖山村、湖中村的桂湖温泉旅游商务中心项目,征收土地总面积32.9913公顷。

补偿标准为区片综合价60万元/公顷。涉及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按《福州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若干意见(试行)》执行。

安置途径包括:按照征收农用地的10%预留生产生活留用地,留用地实行每亩50万元货币化补偿,用于被征地村集体发展第二、三产业等再生产或生活安置;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养老保障待遇,并纳入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范围,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生活保障范围。

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涉及上述用地范围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持相关文件到所在村委会登记,被征收土地范围内不得改变地类、地貌,严禁在被征地范围内抢建建筑物、抢种植物及进行突击性水面养殖,违者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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