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30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免征额由二审稿的3000元提高到3500元。这一事件迅速引发各方热议。
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30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免征额由二审稿的3000元提高到3500元。这一事件迅速引发各方热议。
有网友指出,虽然提高得没有想象中那么多,但其尊重民意的态度值得称赞。这个多方参与下良性的决策互动,或成为中国推进财政公开民主的标志性事件。
社科院财贸所所长高培勇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在既有税制上进行的任何调整都只属于“小步微调”,意义不大。中国当务之急是尽快启动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改革,重构居民收入分配调节机制。
“免征额”是中国社会近来最为热门的话题之一。稍早时候,官方曾就“将3000元作为个税免征额”公开征求意见。当时,高达83%的参与者持“应该修改”或“反对”态度。
日前,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交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再审稿维持原有3000元的免征额提高方案。这让一些网友感到不满,他们表示,“既然不变,当初征求意见的作用又体现在哪里?”
在此背景下,今天这“500元”的变化,就让许多人倍感高兴。一方面,经过调整后,纳税人数将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纳税负担普遍减轻。更为关键的是,人们发现自己的呼声得到了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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