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评论 > 正文

建好廉租房再谈限群租 否则“蚁族”无处容身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0-12-22 18:23

[摘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出台《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对实践中出租人分割房屋出租的情况,规定出租住房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出台《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对实践中出租人分割房屋出租的情况,规定出租住房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12月15日《北京晚报》)

诚然,把房子分割成很多小间出租,对于租房者来说成本的确降低了。可看似经济实惠的同时,各种隐患也随之而来。因此,住建部限制群租房的新规,也可以理解成为房客的安全着想。可即便如此,不能忽视的现实是,当一线城市房租短期内纷纷暴涨,北京涨幅甚至将近20%时,却绝口不提廉租房,而先来提限制群租,不是只会推高房租吗?毕竟,限制群租意味着更多的人将要被迫租一间“建筑面积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的房子,人多房少,房租不涨才怪。

在笔者看来,限制群租,只会让“蚁族”无处容身。要知道,如果自身条件允许,谁不愿租住在大一点的房子里。如今开发商说,你买不起房可以租房。而住建部又规定,你租不起房我不管,但不能群租。这让人不禁要问,既买不起房又租不起房的人,该住哪儿?难道都睡大街不成?因此,在廉租房还没有走进现实之前,贸然规定限制群租,势必损害部分人群的住房权及其他生存权,这样的规定还是缓出为好。

(来源:嘉兴日报)今年市区将有更多的低收入家庭享受到廉租房保障,4月15日,记者从市建委住房保障局了解到,《2010年度嘉兴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近日经市政府批准出台,对低收入无证困难家庭的人均年收入审核标准从低于前一年度市区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放宽到2.5倍,实物配租范围和租赁补贴标准也进一步扩大和提高。

扩大保障范围

据了解,市区廉租房保障范围近年来稳步扩大,2008年保障范围扩大至低于上年度市区生活保障标准上浮50%以内的低收入家庭,去年的保障范围则扩大到生活保障标准上浮100%以内的低收入家庭,提前一年覆盖到了低保标准两倍。

“今年标准进一步放宽至低保标准的2.5倍。”市住房保障局住房保障科负责人介绍,依法获得生活保障救助的市区常住非农业户口家庭,或是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009年市区生活保障标准(340元/月)的2.5倍(含)(10200元/年)以内的市区低收入家庭,人均核定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今年都可以享受到廉租房制度的保障。“10200元/年的标准比去年提高了3000元,这能使更多低收入家庭能得到廉租房保障。”

另外,与申请经济适用房一样,要求申请家庭成员无汽车、离异者最近一次离异须满3年以上。对住房转让时间也作了年限规定,申请家庭在2005年1月1日(含)后转让的所有住房面积(包括拆迁安置选择货币安置的面积)计入核定面积,之前转让的房屋面积不再计入核定面积。

放宽实物配租范围

廉租房的保障形式有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租金减免、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三种。今年放宽了实物配租范围,除了原来的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年满60周岁(含)的、持有效期内的《嘉兴市区特困残疾人优惠证》、持有效期内的二级及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三种情况外,有证低收入家庭中属低保无房户且至少有一人年满55周岁的、家庭成员中有军烈属的这两种情况也都可申请实物配租。

有资格获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的家庭,如放弃实物配租选择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按1.4倍补贴标准发放。廉租住房的实物分配根据房源房型面积、申请家庭实际等情况,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公开选房和轮候制的方法来确定廉租住房房源安排的先后顺序。对获得实物配租资格的家庭,属孤老、烈属等特殊情况的,给予优先安排选房。

提高租赁补贴标准

市住房保障局住房保障科这名负责人说,今年廉租房租赁补贴标准今年也有所提高,有证低收入家庭从11元/月/平方米提高到13元/月/平方米,无证低收入家庭从10元/月/平方米提高到11元/月/平方米,月租金补贴额=户可保障面积×租赁补贴金额标准。已享受租赁补贴保障家庭的补贴金额自2010年年审后开始按新标准调整。

今年市区廉租房申请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由申请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福州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