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通讯社报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今日起取消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政策性住房的借款人贷款首付10%的做法,调整为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新政策同时规定,不得向购买第二套住房为公寓、别墅及其他高档住宅的借款人发放个人贷款。
第二套住房的个人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个人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属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受理其个人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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