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各街道(镇)受理初审、公示以及各区房管、民政等部门复核,并经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查档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审核,现将8月15日~9月15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受理并拟批准的今年第二批保障资格的廉租住房申请人250户、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271户予以公示。
经各街道(镇)受理初审、公示以及各区房管、民政等部门复核,并经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查档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审核,现将8月15日~9月15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受理并拟批准的今年第二批保障资格的廉租住房申请人250户、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271户予以公示(并在 www.fuzhou.gov.cn/fgj公示),公示期至11月8日止,接受社会监督。对申请人的保障资格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书面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批准保障资格。
监督电话:87550106、87562923(市房委办)、87525521(鼓楼区房管局)、83296354(台江区房管局)、83446243(仓山区房管局)、87487583(晋安区房管局)、83986297(马尾区房管所)。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通湖路180号杨桥大厦13层福州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0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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